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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纳入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最新要求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作者:清全科技 | 发布时间: 2021-07-19 | 78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持续发挥公共机构社会示范效应,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好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的通知》。

《通知》结合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复核及能效领跑者创建评价验收标准。从管理制度上突出减碳要求,明确节能降碳年度目标任务,将节能降碳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使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干部职工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通过碳足迹计算、积分管理等方式,对绿色出行行为进行奖励、鼓励;规范会议、培训等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

此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大环资城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江苏省公职人员低碳生活手册》,为公职人员低碳办公和低碳衣食住行好习惯的养成及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提供了科学指导。